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g电子麻将胡了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16-06-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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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162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六安市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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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六发〔20163号)精神,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到2020年,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市级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并将实施内容全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在年度实施计划中优先安排解决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从2016年起,力争用3年的时间建设各类集中供水工程555处,建成后供水范围将覆盖442个贫困村,解决46.72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16年拟安排解决17.6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安排涉及136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2017年拟安排解决14.5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安排涉及153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2018年拟安排解决14.5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安排涉及153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对贫困村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优先安排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从2016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贫困村库塘、堰坝、小水闸、小泵站等小型工程建设任务,打通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到2018年,规划完成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03座、清淤扩挖塘坝5096口、清淤农村河沟862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7001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403座、改造中小灌区247万亩、改造灌区末级渠系5万亩。省级以上立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三)大力建设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推进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叶集区五个县区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加快城东湖、城西湖蓄洪区建设,以及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淠河治理工程建设,力争2016年年底前全市淠河治理工程基本完成。积极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36座新建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按照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市贫困地区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实施,建设5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型泵站改造工程建设,完成舒城县、叶集区、霍邱县、裕安区四个县区6座中型险闸加固建设项目。加快舒城县、金寨县16座小水电工程建设。实施裕安区、金寨县2个贫困县山洪沟治理项目,提高贫困地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在霍邱县、金寨县2个贫困县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应急保障率。

(四)着力实施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级贫困县中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裕安区、舒城县、金寨县3个县区和省级贫困县金安区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每个县区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0平方公里;在国家安排新一轮规划项目时,争取将有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贫困县纳入规划范围。到2020年,初步建立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市、县区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对所有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建立台账,逐村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建设任务,逐步组织实施,逐年验收销号。水利、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贫困县规划内农村饮水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资金补助,支持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力度,落实好过桥贷款、财政贴息等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支持贫困地区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村组集体组织受益贫困人口参与自主建设,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加强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鼓励贫困地区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把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县区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水利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及时对各地水利扶贫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与奖励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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